
数智赋能·法治新程
北京星来电子证据研究院成立仪式
暨数字法治前沿高峰论坛
本次论坛的主题研讨环节分为两大板块,分别为主题研讨一:AI加持刑事辩护;主题研讨二:金析为证拓展刑事辩护。
第一板块:

AI加持刑事辩护
——工具革命与边界思考
凌必军
广东知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CDF 知恒电子数据研究中心负责人
本环节聚焦AI如何重构办案流程、规避应用风险,由广东知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CDF 知恒电子数据研究中心负责人凌必军律师主持,演讲嘉宾们围绕AI技术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实践与现实挑战展开深入交流。
基调演讲
张洪铭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新型网络犯罪业务中心主任、研究院副院长
张洪铭律师以“AI智能化办案的实践与思考”为主题,通过三个实际应用的案例呈现AI辅助办案的应用,重点阐明智能化办案的核心价值与未来方向。
分享指出,AI作为律师的“超级助理”,带来四大核心价值:十倍效率,将重复性工作提速十倍以上;深度穿透,进入SQLite数据库等人工难及的底层;体系构建,将零散信息沉淀为可复用的数字资产;多维视角,多维度并行分析降低遗漏风险。
同时强调须清醒认识AI的边界:法律判断的最终责任、证据调查的物理边界、庭审应变与客户信任,仍须律师承担;同时,数据质量和律师的知识结构和认知范围决定分析的上限。
展望未来,应坚持人机协作:文档全面数字化、知识结构化管理、分阶段迭代、人机分工明确、多重校验。电子证据时代,律师工作范式正加速转型。AI不会取代律师,但应保持可能被AI取代的警觉,推动AI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
高显嵩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信息安全应急响应与处置中心主任
高显嵩主任以《AI辅助·阅卷及电子证据审查》为题,系统梳理了AI工具与大模型的区分逻辑及在法律场景中的选择策略。他指出,AI工具(如Claude Code、Kimi终端、腾讯WorkBuddy)与大模型(如Opus、GLM、DeepSeek)需前后配合才能发挥作用,而不同工具结合不同模型的效果差异显著——Claude Code虽为代码开发工具,但其对需求文档的细致分析能力恰好契合阅卷场景,分析精度远超普通AI助理。
他以两个实验展示了AI的实战能力:一是将一张人眼难以辨认的联通手机号注册信息图片交由AI识别,Opus模型凭借视觉能力关联上下文精准还原了不可见文字,Kimi K3同样快速识别且效果相当;二是通过AI直接登录数据库进行自主分析,自动梳理人员信息、时间线并发现电子数据问题。高显嵩同时提醒,选用国外模型面临IP封禁、跨境合规等现实障碍,建议律师优先选用GLM、Kimi、DeepSeek等国内模型,并结合提示词优化以充分释放AI在阅卷和证据审查中的辅助价值。
主旨演讲
朱桐辉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司法鉴定中心电子数据鉴定人
朱桐辉老师首先结合指导论文时遇到的AI使用问题,指出“人工智能分析+人工核验”的顺序不能倒置,最后一关一定由人工核验和定稿,也指出了“对齐技术”及指令中附加条件的重要性,这样才能避免幻觉;同时,对自己的学术热爱,不妨坚持手搓为主。
接着,他分享的体会是:“人工智能”不是让人偷懒,而是把精力集中在“点子”和“思路”上,这样,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将才,甚至将将之才,也因此,文科生在人工智能的辅助下可以自己完成从产品设计到代码编写的工作了。未来竞争更会是“用脑”的竞争;会使用AI的老师、律师会淘汰大量的滞后者。
朱老师还分享了自己总结的人工智能作品的特征:就视频而言,有正常说话时表情过于夸张、脸部肌肉线条过多、牙齿露出太多的表面特征;就文字而言,有句式整齐——>短语递进——>跨越学科——>辞藻华丽、堪称骈文的特征。这也说明了训练时语料多元与语料优秀标准合理的重要性,也要因此更加警惕语料投毒。更重要的是,这也是传统电子数据分析中的”由表及里”方法、经验情理相结合方法,在新领域依然能初见成效的生动说明。
于兴泉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
于兴泉律师以《认罪认罚更要重视电子证据分析》为题,以其亲办的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例,揭示了电子证据分析的重要性。
该案侦查阶段,全部被告人认罪认罚,对电子证据勘验鉴定等均无异议,对涉及到的一些视频数据、登录次数等数量也无异议,但经于律师分析在案电子证据,发现与指控的内容并不吻合,被告人表示自己并不懂什么电子勘验数据系统等一些计算机方面的名词,无法在讯问时提出异议。
于律师针对在案的电子证据分析后,就本案的行为过程质疑了如何认定计算机系统及身份认证信息的数量,并对被告人操作APP的过程指出了本案不能将“获取”行为与“控制”行为混同,只能认定一种行为。该案先后两次休庭,最终绝大多数被告人判决缓刑,体现了有效辩护的效果,充分展示了认罪认罚案件更要重视电子证据质证。
张晓君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犯罪事务部及电子证据审查研究中心主任
张晓君律师以《AI赋能刑辩——从手动到AI的电子数据取证实践》为题,结合案例展示了先进技术如何赋能刑事辩护。
在缅北电信诈骗案中,案卷多达1300卷、数据海量,律师借助X-Ways取证软件完成去水印、去密码、挂载镜像、解析文件系统与数据恢复等操作,通过关键词精准锁定涉案案卷,仅用两天即完成识别并出具初步辩护意见,家属满意并迅速付费。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运用AI对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数据进行智能筛查,快速排查出无效与重复数据,发现取证报告错误,精准厘清信息数量、类型与获取方式,为辩护找准争议焦点。
在违规披露信息案中,AI自动读取15G海量卷宗并对扫描件OCR提取文本层,自动生成阅卷笔录,梳理罪名事实与证据,发现程序与证据疑点,形成辩护方向建议。
张晓君律师指出,刑辩律师应紧跟时代、拥抱新技术,将主要精力聚焦定罪量刑的策略判断,用技术武装自己,用专业守护正义。
第二板块:

金析为证拓展刑事辩护
——穿透黑箱与协作新范式
沈心宇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金析为证”指资金分析成果正式作为证据使用,是经济犯罪辩护的全新赛道。本环节由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沈心宇主持,演讲嘉宾们结合自身办理的实务案例,就资金分析成果尤其是资金分析鉴定意见在刑事辩护中的证据价值与落地应用路径展开充分探讨。
基调演讲
邓昌智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计算机博士、高级工程师
邓昌智博士系统阐述了资金分析鉴定制度变革背景下经济犯罪辩护体系的全面重构。
随着“金析为证”制度的正式确立,资金分析成果已从传统的辅助侦查手段,升级为具备法定证明效力的“鉴定意见”。这一变革深刻影响了经济犯罪的办案逻辑与辩护策略。围绕这一变化,他从资质审查、数据溯源、分析方法、文书规范、程序纠错五个核心维度,为辩护律师构建了一套覆盖鉴定全流程的实战操作框架。
在分享中,邓昌智博士重点剖析了当前实务中的多项痛点,包括“自侦自鉴”模式对鉴定独立性的挑战、数据清洗过程中的偏差风险,以及分析算法不透明所带来的“黑箱”困境。他特别介绍了AI大模型技术在资金分析领域的创新应用,展示了其在处理异构数据清洗、发现资金混同中的“合理怀疑”等方面的实际潜力,为提升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与可审查性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
韩嘉毅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韩嘉毅律师指出“金析为证”已成必然趋势,但律师面对鉴定报告中列明的分析工具、软件版本、清洗规程、阈值设定等技术内容,几乎如同阅读天书,控辩双方技术能力鸿沟正在急剧扩大。
面对公安经侦部门已系统开展专项培训、鉴定人出庭能力日益增强的现实,韩律师强调,律师应善用交叉询问技巧——以封闭式问题锁定瑕疵、以开放式问题呈现信息,通过连续追问放大质疑,从而避开与技术专家的正面交锋。他提出,未来有效的辩护模式在于律师与技术人员的深度协作,由技术团队完成数据核验与分析,律师则专注于法庭质证与法律论证。
他同时希望星来电子证据研究院能够打造链接律师与专家的专业平台,培养具备出庭能力的专门知识人,推动刑事辩护向专业化、协作化方向迭代升级,以应对低端业务内卷与高端业务被时代淘汰的双重挑战。
主旨演讲
肖怡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教授、刑法学学科负责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肖怡教授以“‘金析为证’背景下刑事辩护的专业协作”为题,结合其所办理的“流量劫持”案,围绕在电子数据时代背景下刑事控辩格局的技术性变革这一课题进行了讨论。
她指出:在过去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控辩双方均主要依靠法律专业知识开展各自的诉讼工作,因而在个案中的对抗能力大体相当。而随着电子数据日益成为刑事案件的关键证据,侦查和公诉机关借助鉴定资源,在组织层面获得了技术性支持,取得了额外优势。与之相比,辩护律师则仍主要依靠阅卷的单一途径来获取案情信息。由此,控辩双方出现了一种基于技术能力差异而导致的失衡。为了有效恢复控辩平衡,切实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推进“产研融合”,在辩护端建立律师与技术人员的稳定协作机制。在律师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律问题的基础上,由专业技术人员核验数据,对涉案证据的取证、固证以及鉴证手段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出具专业意见,以补足控辩双方的技术性能力差异,辅助律师进行实质质证。
李红新
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红新律师以“破解技术黑箱:资金分析鉴定意见的穿透式质证”为题,结合实务经验,从成都青羊区法院全国首例采信《资金分析鉴定书》案件的裁判理由,谈到公安部确立“金析为证”鉴定的渊源,同时指出和根据资金分析鉴定的四重“黑箱”现实状况,提出“穿透式质证”五层框架:第一,审查鉴定人资质与侦鉴分离双审查;第二,审查校验数据来源合法性与哈希值完整性;第三,分析逻辑的可解释性与可验证性;第四,守住结论边界;第五,鉴定人出庭与专家辅助人双轨制。
李红新律师认为,资金分析鉴定意见看似精密,但辩护的本质,就是把四重“黑箱”逐一打开,将“视觉上的确定性”还原为“法律上的可争议性”。辩护律师的责任,就是在技术迷雾中守住法律的底线。
夏俊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职务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
夏俊律师以《金析为证——新证据形态下刑事辩护的质证策略》为题,结合亲办案例分享了电子证据辩护的实战价值。
该案中,一名民营企业家因开发带虚拟货币充值功能的支付系统被控开设赌场罪,涉案金额近60亿元,公安机关认定违法所得1600余万元。夏律师接手后,既高度重视电子证据审查,邀请专家出具审查意见推动数据重新核验,同时也围绕全案事实、法律适用同步开展体系化辩护。庭审中,夏律师结合虚拟币钱包地址流水细节,厘清大量跳转转入的USDT无法证明与网赌平台关联,最终实现全维度突破:重罪改轻罪为帮信罪,刑期两年五个月实报实销,违法所得降至30万元,罚金仅8万元,千万查扣财产全部返还。电子证据辩护是本案体系化辩护中的关键一环,也充分展现了新证据形态下技术与法律融合的辩护力量。
互动交流:回应行业关切,共绘发展共识
互动环节中,与会嘉宾围绕电子证据领域的一线实操痛点与行业发展方向展开深度对话。
王澜
见知数据副总经理
王澜表示,公司团队在资金流水分析领域深耕十余年,积累了扎实的技术能力与实务经验。当前,随着“金析为证”在刑事辩护中的证据价值日益凸显,资金分析正迎来全新的时代机遇。她期待未来能与星来电子证据研究院深化合作,共同探索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更多应用场景,为行业输出更具参考价值的实务成果。
杨航远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杨航远律师提出鉴定质证应回归三个底层逻辑:一是检材真实性与完整性,二是鉴定方法的科学性,三是结论的可验证性。现行《刑事诉讼法》鉴定条款存在缺陷,建议修法时明确“可验证”原则。鉴定中立性不应依赖市场化,侦查机关内部鉴定部门反而更具客观性。律师质证不必拘泥于形式规则,应建立“可复验”意识,借助专业机构复验,星来研究院正是这样的专家平台。
刘友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对电子证据的专业研究,正逐渐推动刑事诉讼向英美法系对抗制方向靠拢,法律专家与技术专家的结合将愈加紧密。
他现场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星来电子证据研究院除研究电子数据外,是否涵盖其他电子证据类型;二是请教微信聊天记录的质证技巧。上述问题分别由刘品新教授与韩嘉毅律师予以解答。
韩嘉毅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韩嘉毅律师表示微信聊天记录质证本质是技术问题而非法律问题,涉及恢复能力、删除数据能否还原、不同时点技术条件差异等,必须根据个案时点请教当时的技术专家。律师不必精通技术细节,但要知道在什么节点找什么人、问什么问题,这正是研究院平台的价值所在。
冯杰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杰律师以普通电脑配置用户的视角,请教应下载何种AI工具辅助阅卷。高显嵩主任回应称:若担心案卷上传云端存在数据安全风险,则需在本地运行模型,但普通电脑配置难以满足要求,需使用统一内存的高配设备;若可接受云端方案,则可在现有电脑上安装Claude Code等工具对接国内模型,提示词越专业,分析效果越佳。
尹洪旺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洪旺回顾十年执业历程,从山东来京学习时受前辈启发立志成为北京律师,五年后得于兴泉律师推荐星来,两年前与王珺主任沟通交流,一路走来深受星来引领。星来电子证据研究院的成立令人振奋,未来希望在研究院的系统培训中持续学习提升。
何慕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何慕律师现场分享了自身对法律科技浪潮带来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感受。他指出,法律特别是刑法要稳定,应像"沧桑持重的老者"俯瞰社会的日新月异,以深刻的法理和规则,不变应万变,而技术则要灵敏,应“哪儿热闹到哪儿去”,要引领市场,走在社会的前面。电子证据客观性强、实务价值巨大。刘品新教授团队在处理某重大案件中,就是通过对电子证据的专业审查,呈现了关键案情,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星来律所成立电子证据研究院,正当其时,体现了星来的格局与智慧,为全行业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平台与链接机会。
总结展望:星星之火,燎原数字法治
刘品新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顾问、兼职律师
刘品新教授在总结发言中系统梳理了整场论坛的核心观点,并对北京星来电子证据研究院的未来发展作出展望。刘品新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分享三点核心感受:一是时代倒逼变革——行业变局、AI冲击、案件专业化让刑辩律师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研究院的成立正是为了回答"律师何去何从"这一命题。二是"新质生产力"已至——以AI为代表的技术工具正深刻改变办案方式,律师必须拥抱"人机耦合"新范式,用数据思维重构辩护能力。三是研究院当务之急——启动智能化办案培训、搭建技术平台、推进数字大辩护科研、孵化标杆案例,并将技术论证与法律论证深度结合,形成对律师业务转型的战略支撑。
同时,刘品新教授特别提醒,在积极拥抱AI的同时,必须高度关注AI使用中的安全风险:一是数据安全与保密,案卷材料涉及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上传云端须防泄露,应优先选择本地化部署或采取符合法律保密要求的脱敏方式;二是AI"幻觉"问题,AI会错误生产或引用判例、归纳卷宗,必须建立“机器防错”"人工复核"机制;三是专业能力退化风险,律师团队不能完全依赖AI,核心法律判断必须由律师独立完成;四是模型选择差异,国外模型涉及数据跨境,敏感案件须审慎评估合规风险。他强调,守住安全与伦理底线,方能在数字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大潮中行稳致远。他最后以"星火燎原,法治未来"寄语,勉励行业以专业回应时代,用新质守护正义。
王 珺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王珺主任在闭幕致辞中提到,数字法治浪潮不可逆、电子证据专业化不可挡、律师行业科技升级不能缺位,星来电子证据研究院不是终点,而是所有人共同奔赴的起点。她表示,期待与全行业一起,用专业与技术守住每一个案件的公正。
会议合影
北京星来电子证据研究院的正式揭牌,是星来律所在“法律+科技”赛道深耕多年后交出的一份行业答卷。作为国内律师行业聚焦电子证据研究的标杆性专业机构,它不仅是星来自身战略布局的关键里程碑,更填补了行业长期存在的电子证据理论与实务深度脱节的空白,为全行业搭建起电子证据能力升级的共享交流平台。
我们以先行先试的探索,为数字法治时代的律师行业转型沉淀可复用的星来经验。北京星来电子证据研究院成立仪式暨数字法治前沿高峰论坛至此圆满落幕,这不是探索的终点,而是全新征程的起点。未来,研究院将持续聚焦电子证据前沿规则研究、打磨一线办案实务工具、输出体系化专业成果,为法律行业的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
编辑、排版:王昕
审核:沈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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