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辩律师讲一讲遗产房产过户有哪些手续
北京刑辩律师讲一讲遗产房产过户有哪些手续
- 发布时间:2022-04-07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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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辩律师讲一讲遗产房产过户有哪些手续?
北京刑辩律师讲得遗产应该是每个人都熟悉的,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你的问题也是很多人解决不了的难题,下面北京刑辩律师会详细回答你的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北京刑辩律师:一、什么是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财产和其他可以依法继承的财产权益,包括正面和负面的遗产,积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享有的财产和其他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如著作权中的债权、财产权等,消极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的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拥有的生产资料。
世界各国民法从继承开始即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事实(见失踪与死亡宣告)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在我国,一般情况下,继承开始地(即死者居住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将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告知不在继承地的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和执行人;遗产保存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挪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但被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通知和管理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证处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北京刑辩律师:二、遗产财产转移需要哪些手续?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如有要求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公证的房地产赠与、或公证的房地产继承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或房地产分割协议;
(五)已设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移送,应当提交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或者组织转让房地产的,应当提交其产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和减免地价的,应当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地价缴纳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当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确认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付清地价款的证明;
(十)政府福利性商品房应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十一)拆迁补偿协议应当提交;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让的意见;
(十三)收购、兼并企业,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分配。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北京刑辩律师为大家介绍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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