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机构客户,在咨询律师时常提出如下疑问:“不掌握债务人任何财产线索,即便取得胜诉判决,欠付款项也不能保证收回,起诉还有意义么?” 该问题的普遍性,本质是经济下行周期下债务矛盾激化的缩影。诚然,未掌握财产线索即起诉,存在胜诉判决难以执行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胜诉判决本身缺乏实质意义。
一、通过执行程序,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现场调查等方式,向被执行人、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其身份信息与财产信息,相关单位和个人负有法定协助义务。
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希望在诉讼阶段提前掌握被告财产线索并申请财产保全,但多数地区法院(如北京地区)在诉讼保全阶段不主动调查被告财产信息,导致原告难以通过保全程序获取更多财产线索。与诉讼保全不同,执行阶段的财产调查具有明确法律依据,债权人在取得胜诉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可依法申请法院调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为债权实现创造基础条件。
二、为追及配偶等近亲属名下财产提供法律前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进一步明确,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损害其债权实现,请求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支持。
实践中,部分债务人无力偿债时,会通过将财产转移至配偶名下、虚假离婚、赠与子女等方式规避债务,并非真正 “无财产”。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债权人可主张撤销前述损害债权实现的行为,追回被转移财产,但该类诉求的前提是已取得生效胜诉判决。
三、为代位行权等其他追债手段提供权利基础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除外)。
部分债务人虽自身无直接偿债能力,但存在对外应收账款等债权,却为躲债故意怠于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或指令次债务人将款项转入非本人账户。此种情形下,债权人在取得胜诉判决后,可申请保全次债务人的应付款项,或在掌握次债务相关证据后,行使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直接主张债权,实现债权回收的拓展路径。
四、通过失信惩戒、拒执罪等强化追债压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对其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相关单位应依法协助。
部分债务人存在多笔对外债务,获得偿债资金后往往优先偿还 “紧迫债务”,对还款条件宽松的债权持续拖延。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债权人可申请将未履行生效判决的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其在生意场或职场上一定程度“社会性死亡”;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故意隐匿财产的,还可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相较于债权人自行催收,前述法律手段能形成更强有力的压力,促使被执行人在具备偿债能力时,优先清偿我方债务。
小结
在当前司法执行实践中,胜诉判决与债权实现虽不能直接划等号,但胜诉判决为债权人提供了多元债权回收路径:既赋予申请法院调查财产、追及转移财产、行使代位权的法定权利,又能通过失信惩戒、刑事责任追究等手段强化偿债压力。若放弃诉讼维权,债权实现将更无保障;而取得胜诉判决,至少为债权回收保留了合法且有效的实现可能。
END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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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炳旭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学士,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曾就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
对民商事争议解决和房地产投融资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代理的案件类型涉及投融资纠纷、公司治理、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物业服务等多个领域,并曾为国内多个头部地产和险资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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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梅君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硕士。曾就职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获得第十届桂客年会“新锐律师奖”。
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超七年工作经验,曾代理数十起复杂、重大的诉讼、仲裁案件,处理的纠纷类型包括股权转让纠纷、对赌合同纠纷、私募基金及信托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公司决议效力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等,该等案件的审理机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司法机构。擅长为客户构建体系化争议解决策略,从前端交易风险排查、商业谈判方案设计,到诉前证据链整合、保全策略制定,直至庭审攻防对抗与执行回款实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助力客户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脱颖而出,实现商业目标与法律价值的完美统一。
除民商事争议外,还专注于文化及娱乐领域,擅长处理音乐、影视投资类争议,并有丰富的合规及危机公关经验,为头部平台、经纪公司、公众人物提供全流程风控与维权方案。
编辑、排版:王昕
审核: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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