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刑事风险应对实务


沈心宇


星来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前,部分无金融资质的机构以“供应链金融”“票据融资”为名,设计“走单、走票、不走货”的闭环交易模式,向企业提供变相借贷。此类操作表面具备买卖合同和票据流转,实则虚构贸易链条,并无真实货物往来。一旦企业逾期还款,资方常通过刑事报案施压,将民事纠纷“刑事化”。企业从融资需求方沦为刑事案件被告,经营陷入停滞。


以笔者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为例:B公司为顺利融资,按资方Z公司设计的“连环货物买卖+票据结算”融资方案,形成“资金由Z公司经甲公司(中间采购方)流向B公司,票据由B公司背书给Z公司”的交易闭环,实际双方在融资过程中并无真实货物交割,B公司出具的承兑汇票也仅为到期还款的远期承诺。合作初期,B公司尚能正常还款,后B公司资金链断裂,300余万元票据逾期。此时Z公司并未依融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而是直接控告B公司负责人犯票据诈骗犯罪。一审、二审均判决B公司负责人有罪,后经某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该案揭示的核心问题是:企业如何识别此类融资模式中的刑事风险?在合规层面应当建立哪些防范机制?


风险识别

企业融资中的刑事风险通常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交易结构复杂,包含多个主体和合同,真实意图被表面形式掩盖;二是资方无金融资质,通过“买卖”“代理”“服务”等名义规避监管;三是合同条款中隐藏对企业不利的违约责任、单方解释权。一旦逾期,资方可能利用刑事控告作为催收手段。企业在审核融资方案时,应对此保持警惕。


合规策略

融资企业应针对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构建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融资决策前置风控。企业在选择融资渠道时,应将法律合规审查置于财务成本考量之前,具体措施包括:


(1)核查交易对手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监管机构官网及裁判文书网,核实对方是否具备相应金融资质,查询其过往涉诉记录;


(2)穿透分析交易结构,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交易流程图和合同链条,识别是否存在“走单、走票、不走货”、循环贸易、自买自卖等异常安排;若发现存在无真实货物交付、资金闭环回流、价差实质为利息等情形,应拒绝该融资方案;以及


(3)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将不具备放贷资质、利用复杂结构规避监管的交易对手列入内部黑名单,不予合作。


第二道防线:交易过程全程留痕。对于已开展的融资合作,企业应在履约过程中持续固定合规证据,以防未来发生争议时陷入被动,具体措施包括:


(1)若采用票据结算,须确保有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保留采购合同、物流单据、验收证明、增值税发票等证据,做到“有货可查、有单可对”;


(2)签订明确的借款合同,直接约定本金、利率、期限及违约责任,避免以买卖价差、服务费、咨询费等隐蔽方式变相计息,实现融资成本透明化,以便在司法程序中还原真实法律关系;以及


(3)在重大融资决策前,聘请兼具金融与刑事合规经验的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作为内部决策依据以及未来证明企业“无犯罪故意”的证据。


第三道防线:危机应对与程序救济。一旦企业在融资合作中出现逾期,且对方已发出刑事报案威胁或实际报案,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具体措施包括:


(1)收集证明交易模式由对方设计的全部材料,并固定相关证据,包括往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合同草稿、会议纪要等,以证明对方明知无真实贸易背景,不存在“错误认知”;以及


(2)整理历史履约记录(如已归还比例、沟通记录等)、企业及负责人资产状况、资金实际用途等,形成“无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链,说明逾期系经营困难所致而非恶意诈骗。


结语

笔者建议企业将刑事合规纳入日常风控体系:由法务部门或外聘律师定期对融资渠道、交易对手进行风险评估;对业务人员开展刑事风险识别培训;建立融资合同的多级审核机制。相比于事后补救的巨额成本,事前合规投入是企业最低成本的“风险止损保险”。


刑法本应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而非商业纠纷中最先动用的“工具”。企业唯有主动构建并前置合规防线,才能化风险为壁垒,在不确定性中赢得确定性成长。



本文刊载于《商法》2026年06月刊,原标题为“供应链金融的‘刑事认知差’与合规破局





律师简介

.

沈心宇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副主任
合伙人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合伙人。任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呼和浩特仲裁委仲裁员、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市级地方立法研究会理事会理事、省级专业律师人才库刑事类专家、省级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省级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省级建筑业协会法律专家库成员、区级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妇女联合会执委、青年联合会委员。执业十六年,具有丰富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成功办理多起无罪及不起诉案件,擅长处理刑民行交叉类案件以及以公司为主体的高端、复杂商事争议诉讼及仲裁案件。

编辑、排版:王昕

审核:沈心宇


北京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64011566、18811162996


武汉分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国际中心10层1001室

联系电话:027-82288828


合肥分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88号蔚蓝商务港E座1703-1710室
联系电话:0551-68127192、15850561916

相关资讯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北京总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17层

电话:010-64011566

邮箱:contact@xinglailaw.com


武汉分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赵家条黄浦国际中心1001室

电话:027-82288828

邮箱:admin@xinglailaw-wuhan.com


合肥分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88号蔚蓝商务港E座1703室

电话:0551-68127192

邮箱:contact@xinglailaw-hefei.com

.

关注我们

.

数字星来

案件咨询

资深律师免费预约面谈 提供专属解决方案


%{tishi_zhanwei}%

版权所有  2025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

标签  网站建设: 中企动力 北京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