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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

第三章 | 做非诉还是做诉讼

  • 作者:赵运恒
  • 来源:公众号-星来律师
  • 发布时间:2021-08-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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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做非诉还是做诉讼

  • 发布时间:2021-08-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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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在DC所的工位格子里,我开始了兴致勃勃的学习。先是按照师父们列出的清单,补习证券法律知识,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熟悉企业改制和申请上市的程序化运作流程,背诵模板和细节。

 

很快就开始了外派任务,跟随师父到外地企业去做尽职调查和分析论证会议。我的角色主要是在落实尽职调查清单,其他的都做不了,最多开会时弄个会议记录之类。出差一次往往都需要十天半个月以上,拟上市的企业得先改制,转换公司形式,理清各类纠纷,区分优质资产和不良资产范围,把原来不合规的一堆手续或者零手续给合法化,跟会计师讨论如何把账目改成符合上市审批条件的样子。

 

出了几次差,经常一个人被留在企业里,像一个资料员一样不断整理材料,像一个坏孩子一样不断出主意,如何把灰色黑色涂抹成白色。这种包装的事儿,说复杂蛮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一切按照既有流程和方法进行处理就可以了。想加入自己的创造性,想坚持黑白分明的原则,算了吧,不行的。

 

很快,我又茫然了。有一次,我在湖北荆州一家企业的招待所里实在无聊,半夜里坐小渡轮到了对岸,在一个不知名的黑灯瞎火的小镇里逛到天亮,又坐渡轮回到了企业。我在寻找什么呢?

 

稍有兴奋的是,在大团队里偶尔能跟负责诉讼的律师去做几个小案子,体会到了当律师的挑战和乐趣。诉讼律师们年龄都比我小几岁,但经验丰富,我经常请他们到楼道里抽烟,听他们指导我如何从接受委托开始就规范流程,做接案笔录,在处理案件时如何跟司法机关打交道,如何保护自己。小案子总共没几个,实战的经验很有限,但毕竟开始了跟诉讼案件的接触,还是让人有所期待。

 

几个月后,银广厦财务造假事件爆发,IPO业务受到了很大影响,我们的工作量也开始减少。这个时候,我再次开始思考自己的定位问题,是继续做非诉,还是转行去做诉讼?

 

北京的律师队伍不大,律师数量只有六千人,但法律服务市场也同样不大,律师执业分类较为简单,特点明显,一方面市场经济刚刚兴起,改制、并购和证券金融类非诉业务很火热,律师收入高,被视为高端型业务。原来做刑辩的或者做民事诉讼的律师,也大都纷纷改行做非诉了。另一方面,民事诉讼主要依靠风险代理收费,风险大,收费也未必高,还要到处去找案子,但依然有很多律师留守。刑事诉讼则很少有人问津,甚至很多律师“谈刑色变”,原因是当时还没有后来的一系列保障律师权利的刑事政策,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风险太大,经常有律师被办案机关职业报复;办理刑案的难度也大,在侦查阶段律师还不算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要跑很多次才有可能会见一次,因为会见需要办案机关批准,还需要两名律师同时在场,有时办案人员还要在场监督,代理成本相对较高,律师费却少的可怜,几千元就算很不错的了。

 

 

我斟酌许久后,还是认为自己不适合非诉业务。我的专业是刑法,不是民商事更不是证券金融类,因此在这个专业圈子里没有我的初始位置,要想做出成绩恐怕需要比别人要多花费十倍二十倍的努力。思维上,这类非诉业务更需要商业头脑,需要随时做成本效益的算计,我大大咧咧的性格里没有这个天分。何况,我本身不能适应这种案头式的工作模式和节奏,对内觉得更像是普通公司职员,对外没有平等身份,经常对着客户毕恭毕敬,被客户的种种变来变去的要求折磨得不轻。这不是我想象中的律师,我希望自己能从事那种刀光剑影般的专业对抗,能发挥自己的特长,痛快淋漓地过一番早已预刻在脑海里的那种律师生涯。

 

     六个月之后,我决意放弃非诉岗位,凭着接触几个小案子的感觉,改做诉讼,做独立律师。关键是已经出来大半年了,再继续打工已经不符合我的心理需求了,我要独立,在学习中战斗,在战斗中学习,我要自己主宰自己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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