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9月12日,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法业务研究会、大成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主办,大成合肥、石家庄、郑州分所刑事专业组承办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与洗钱案件辩护研讨会”在大成北京总所成功举办。会议围绕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就掩隐罪与洗钱罪的认定、辩护策略及实务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多位资深刑辩律师从不同角度发表了专业见解,现场交流氛围十分热烈。其中,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珺律师通过线上方式参会,并以“从电子数据中寻找掩隐罪洗钱罪的客观印证证据”为主题,就电子数据在掩隐罪、洗钱罪辩护中的关键作用等内容进行了精彩发言。以下根据其发言内容整理成文。


 

王珺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下简称“掩隐罪”)与洗钱罪的认定,尤其倚重主观明知和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然而现实中,这类案件的定罪往往高度依赖言词证据。即便律师提出合理质疑,也常因证据结构薄弱,难以真正动摇法官的内心确信。在当前司法环境下,彻底的无罪判决仍较多依赖被告人一方“自证清白”,而律师又面临举证责任、取证能力等多重限制。


 

在此困境下,一条可行的辩护路径是:从控方证据体系中寻找对辩方有利的客观证据——尤其是电子数据。这类证据因其客观性、稳定性及可验证性,更容易被法庭采纳,也更具说服力。


 

在信息网络犯罪高发的背景下,电子数据的作用愈发关键。它不仅承载了犯罪行为的痕迹,更在“人—机—数据—行为”之间构建起复杂的关联网络。律师若能善用这类证据,便可在掩隐与洗钱案件的辩护中打开新的局面。


 

我将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分享:


 

一、构建“人—数据—行为”的关联路径


 

传统犯罪中,证据关联路径通常是“人—行为”,但在网络犯罪中,则扩展为“人—终端设备—数据—行为”。每个环节都需扎实的证据支撑。


 

我办过的一起职务犯罪衍生的洗钱案,涉案资金从境外经地下钱庄转入境内多个账户。控方主要依靠言词证据定案,但客观证据层面几乎空白,资金具体流转链路等均未取证,无法建立完整关联。此类案件若发生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律师应坚决主张调取电子数据,审查终端归属、网络活动记录等,打破言词证据的垄断。


 

再以一起数据犯罪案件为例,控方未对作案电脑进行MAC地址取证,也未固定爬虫程序的原始数据,导致“人—机—数据”的关联断裂。最终虽未无罪,但刑期大幅降低。这说明电子数据关联性审查在实际辩护中具有重要价值。


 

二、用电子数据筛查行为性质


 

在某些复杂案件中,同一行为可能涉及帮信罪与掩隐罪的区分,这时电子数据可起到关键作用。


 

比如一宗直播平台洗白资金案:境外赌博平台将赌博相关资金通过特定接口打入直播平台,再换成平台币,通过虚假账号、虚假打赏完成“洗白”后结算提款。控方最初指控掩隐罪,但通过后台电子数据制作“资金大事表”,交叉分析进入直播平台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时间,发现绝大部分资金属赌资而非赌博平台的违法所得。这类资金未达掩隐罪的“犯罪所得”的后端行为标准,最终被认定为帮信罪。


 

该方法特别适用于言词证据矛盾、异地管辖或“远洋捕捞”类案件。通过数据还原行为发生的时间、对象与金额,往往比言词证据更具客观优势。


 

三、质疑资金分析的可靠性


 

2025年初,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程序规定》,也就是业内所称的“金析为证”。这类鉴定虽具专业外观,但仍可从数据层面提出质疑:


 

一是数据清洗问题。原始电子数据中常存在重复、无效、格式错误等问题,若未作清洗或去重,会导致数额计算出现重大偏差。比如我办的一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鉴定机构给当事人手机中的联系人做了排重。排重之前联系人数量是20000条,排重之后是120条,相差160多倍,不得不重视。因此,律师可申请查阅原始检材,比对鉴定报告中的数据是否经过合规处理。


 

二是算法合理性与透明度问题。面对海量数据,鉴定会借助算法模型完成,但算法的底层逻辑可能存在偏见、误判或“黑箱”操作。尤其在AI应用渐广的背景下,算法是否可靠、因果是否成立,都可以成为律师审查和质疑的重点。


 

即便我们不具备司法鉴定那样的专业能力,仍可从这些角度切入,发现问题,推动重新鉴定或削弱控方证据的证明力。


 

结语


 

电子数据辩护并非放之四海皆准的方法,但它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跳出言词证据困境的新思路。尤其在掩隐与洗钱这类高度依赖主观认定的案件中,通过客观电子数据还原事实、切断关联、质疑鉴定,不仅更符合技术司法的趋势,也是律师实现有效辩护的重要路径。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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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珺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

创始合伙人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创始合伙人,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硕士。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反电信网络诈骗公益形象大使。多次在《人民检察》《中国律师》等核心期刊发表专业文章,系国际信息科学考试学会(EXIN)数据保护官(DPO)&基于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数据保护官(DPOPIPL)双认证律师、SGS认证ISO/IEC 42001:2023人工智能管理体系内审员。

 

办理过多起无罪辩护成功的刑事案件,有丰富的刑民交叉类案件及财产刑辩护的实务经验,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案件的辩护,尤其在电子数据审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荣誉奖项:


 

2025年度

入围ALB法律大奖“NARA年度管理合伙人大奖”

LEGALBAND客户首选:中国女律师15强
GCP中国法律菁英40强

GRCD中国年度女律师


2024年度

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特别推荐杰出合伙人100佳”

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商法》“The A-List法律精英 ”奖项中再次获选为“The Visionaries 睿见领袖”

桂客年会“年度管理合伙人”奖项。

LexisNexis2024律商联讯「40岁以下精英」大中华区榜单

LEGALBAND客户首选“新锐合伙人15强榜单”


2023年度

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商法》“The A-List法律精英 ”奖项中获选为“The Visionaries 睿见领袖”

第八届桂客年会“耳目一新·最具成长力奖”


2021年度

21世纪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金牌律师评选中获得刑事辩护领域“金牌律师”


 

北京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17层

 


 


 

武汉分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国际中心10层1001室

 


 


 

排版:王昕

审核: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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