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程晓璐律师承办的一起合同诈骗案,经二审发回重审后,原一审法院最终宣告被告人段某某无罪。段某某原系济南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因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协助处理债务纠纷,被指控伙同他人实施合同诈骗。案件历经一审有罪判决、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最终在重审一审阶段获判无罪,当事人终得清白。
原一审法院曾采信存在多处矛盾的言词证据,认定段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法官已提审被告人、拟不开庭维持原判的不利情形下,2024年10月,程晓璐律师临危受托,正式介入本案二审辩护工作。
接受委托后,程晓璐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系统梳理了侦查阶段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依法向有关机关提交控告材料,反映违法办案情况,并申请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同时,程晓璐律师团队调取了物流公司负责人、现场目击者等多位关键证人的证言,系统整理跨度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先后向合议庭提交辩方证据清单及多份专项申请,有力论证段某某不构成诈骗共犯的核心辩护观点。经持续有效推动,二审法院最终决定开庭审理。经不懈努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不久,段某某获准取保候审。
案件进入重审一审阶段后,程晓璐律师继续担任辩护人。庭审中,辩方申请出庭的证人如实还原了签约当日的真实场景,与控方证人证言形成直接冲突;同时借助电子数据等客观证据,系统还原案件事实原貌,并结合程序性辩护与事实证据辩护,逐项论证指控体系不能成立。辩护律师还向合议庭全面揭示侦查阶段违法行为对全案证据合法性的根本性影响,逐一拆解控方证据的证据资格与证明力问题,结合有利于被告人的客观证据,充分证明段某某系正常履行律师职务,主观上无帮助他人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事实。
2026年8月3日,重审一审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宣告段某某无罪。
本案系律师在提供中立法律服务过程中被不当认定为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典型案例,此前曾引发多家媒体关注报道。程晓璐律师团队凭借严谨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论证与坚韧的程序辩护,先推动二审发回重审并促成强制措施变更,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星来律师在重大疑难刑事辩护中的专业实力与综合解决问题能力。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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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璐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会议主席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中国政法大学刑司院&星来所民刑行一体化研究基地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供职于北京市检察机关,荣获北京市优秀公诉人和十佳调研能手称号,第十届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全国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信用学会司法公信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等刑事辩护实务校外导师。具有二十年以上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一系列重大有影响力的经济犯罪、涉黑犯罪、职务犯罪以及刑民交叉案件,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刑事专项服务,入选钱伯斯2026、2025《大中华区法律指南》争议解决领域榜单;LEGALBAND 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白领与商业犯罪”榜单;LegalOne中国区杰出法律团队、客户信赖律师:杰出女律师(华北)15 强等多项荣誉。
排版:王 昕
审核:沈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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